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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大学建立三级评估体系

1999-06-15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朱伟光 我有话说

本报讯(记者朱伟光)今年以来,黑龙江大学全面启动教学评估工作,初步完善了三级评估体系,4名督学和18名督导员随时出现在课堂上,督导教师的教学质量。本学期2名教师在督导的建议下,一名受到批评,一名“下岗”。

长期以来,学校教学评优主要由主抓教学的行政部门负责,严重存在着自己评自己的问题;在教师评职定级中,也出现了只重视科研论文而忽视课堂教学质量的倾向。在今年新学期开学之际,黑龙江大学把开展教学评估工作作为深化教学改革的突破口,在压缩机构的同时,率先在高校内部建立了教学评估体系,并设立了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。为加大对教学的评估力度,确立其权威性、公正性、科学性,这所大学还成立了督导团。为此他们聘任了4位老教授担任督学,设立了首席督学,还聘任了18位督导员。督学和督导员听课发现的问题可直接与教师交换意见,也可直接向院(系)反映问题,较严重的经专家组“会诊”进行处理。

与此同时,这个学校还建立了与学校、院(系)、教研室三级评估体制相应的《大学评估方案》。评估工作首先由教研室组织有关教师进行初评,然后将评估结果上报院(系)专家组,最后由校专家组综合各级负责人和督导团的反馈意见,作出评估结论,每次的评估结论同评职、晋级、评奖等相挂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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